疫情下最新市场状况: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市场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稳定的政治制度和海湾地区最自由的贸易制度之一。作为一个开展业务的地方,作为该地区和其他地区的中心,它对世界各地的企业来说仍然是越来越重要、相关和有吸引力的。虽然石油部门继续在海湾合作委员会经济体中占很大比例,但阿联酋正在成功地使其经济基础多样化,不再过度依赖能源部门。从中期来看,油价走强和财政整顿的放松预期将促进经济活动,特别是在2020年迪拜世博会之前投资增加的情况下,但推迟一年的决定、低油价和生产放缓削弱了经济前景。冠状病毒大流行的全球影响,包括大宗商品价格冲击,所造成的不断发展的破坏意味着,经济改革的健康上行可能只能提供有限的保护,以防经济增长受到损害。
贸易政策
阿联酋自1996年4月10日起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1994年3月8日成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员国。
阿联酋与科威特、阿曼、沙特阿拉伯、巴林和卡塔尔是海合会成员国。GCC成员国意味着阿联酋是单一市场和关税同盟的一部分,拥有共同的对外关税。根据该协议,进口到海湾合作委员会地区的货物可以在整个地区自由运输,而无需支付额外的关税。
一般来说,对进口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价值征收5%的关税。
截至2018年1月1日,阿联酋开始征收5%的增值税。该税将适用于除基本食品、教育和医疗保健以外的几乎所有商品和服务。0%的增值税税率也适用于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增值税以外的出口货物和服务、国际运输、原油/天然气、住宅楼首次销售和某些特定区域。
2017年10月1日,阿联酋对烟草制品、碳酸饮料和能量饮料实施消费税。这项税既适用于本地制造的货物,也适用于进口货物。碳酸饮料的适用税率为50%,烟草制品和能量饮料的适用税率为100%。自2020年1月1日起,该税适用于电子烟(含或不含尼古丁或烟草)及其液体(两者均为100%)以及添加糖或甜味剂的饮料(50%)。
违禁产品包括生猪和其他以安全、健康和安全为由禁止的产品。受限制的产品包括猪肉制品和酒精饮料,它们需要进口许可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产品的关税是200%。某些药品只有在获得当局的必要许可后才能进口或出口。
在阿联酋进行贸易(进口和/或出口)需要贸易许可证和贸易商代码,可从每个酋长国的海关部门获得,并在整个阿联酋有效。进出口许可证取决于所有权规则,某些行业需要在进口商或出口商中拥有51%所有权份额的国内合作伙伴才能获得相关许可证。这些所有权规则在2018年发生了变化,并在下文进一步概述(见外国直接投资政策部分)。
进口所有活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源性食品除外)和饲料需要气候变化和环境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此外,所有活的动物、动物产品、动植物产品都必须符合检疫要求,并须附有健康证明。
阿联酋的目标是通过“2021年愿景”为当代和未来几代人实现长期繁荣,该愿景旨在打造一个可持续和多样化的经济体,灵活采用新的经济模式,并利用全球经济伙伴关系。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设定的12项关键绩效指标包括:非石油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阿联酋国民在劳动力中的比例、私营部门的“酋长国化率”以及中小企业对非石油GDP的贡献。
贸易协定
阿联酋对外贸易国务大臣于2020年7月与英国国际贸易部长举行了一次虚拟会议,讨论双边贸易和经济伙伴关系的框架。
多国贸易协定
世贸组织:阿联酋自1996年4月起加入世贸组织。
海合会关税同盟:这一关税同盟于2003年1月1日生效,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的联系,并允许当地货物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这些国家与阿联酋的自由贸易。其他成员国是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和沙特阿拉伯。这有助于各成员国的物流能力。这些国家地理位置相近,普遍采用自由贸易经济政策,这些都是促进竞争性商业环境的因素。只有从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进口的某些敏感货物才面临关税,而且海合会国家之间的流动自由不受海关或非海关限制。所有成员都受益于所有产品都有共同的规章制度和程序以及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之间,绝大多数货物可以自由流动,不受限制,减少了供应链的总体时间和成本负担。
泛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建立泛阿拉伯自由贸易区是为了建立一个能够与其他国家有效竞争的阿拉伯经济集团,同时确保成员国之间增加贸易。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该协议最重要的方面是,在未来十年(至2008年),每个成员国将寻求每年减少10%的关税,并逐步消除贸易壁垒。2001年3月,成员国决定缩短可削减关税的期限,以加快这一进程。2005年1月,阿拉伯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取消了大部分关税。《阿拉伯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包括阿尔及利亚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以及最初的签署国:巴林、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摩洛哥、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突尼斯、阿联酋和也门。
海合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海合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与海合会签署了自贸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该协定涉及逐步取消服务贸易和制成品关税,以及投资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其他与贸易有关的问题,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此外,欧洲自由贸易区各成员国与海合会之间关于农产品的双边安排是建立双方自由贸易区的文书的一部分。
GCC新加坡自贸协定:GCC-新加坡FTA(GSFTA)适用于货物和服务贸易,并于2013年9月1日生效。GSFTA取消了新加坡对海湾合作委员会出口的大部分关税(99%)。这是一项全面协定,涉及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服务贸易和政府采购等。受益于该协议的主要行业包括电信、电气和电子设备、石化、珠宝、机械和钢铁相关行业。新加坡议会对伊斯兰国会议的清真认证的承认也将为清真认证产品的贸易铺平道路,以更快地进入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
签署但尚未生效
伊斯兰会议组织(伊斯兰会议组织)的贸易优惠制度:该协定将通过纳入最惠国原则、协调原产地规则政策、在成员国之间交换贸易优惠等方式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促进对成员国的平等待遇和对最不发达成员国的特殊待遇,并规定由伊斯兰会议组织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机构作为一个整体参与。该协议将涵盖所有大宗商品类别。伊斯兰会议组织由57个成员国组成,这意味着充分认识到这样一项协议将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包括大约18亿人。虽然《框架协定》、《优惠关税方案议定书》和《原产地规则》都已达成一致,但各成员国必须更新并提交其减让清单,以便协定和制度能够生效。截至2020年4月,只有14个国家(其中包括阿联酋)这样做。
谈判中
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海湾合作委员会有着重要的经济关系,包括广泛的商品和服务的贸易和投资。海湾合作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如牲畜、肉类、乳制品、蔬菜、糖、小麦和其他谷物。该协议为解决与食品出口相关的一系列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供了机会,这些壁垒将有利于阿联酋的食品和饮料行业。迄今为止,澳大利亚-海合会自贸协定谈判已经进行了四轮,上一轮谈判于2009年6月举行。在澳大利亚建立矿物和汽车零部件贸易壁垒将提供机会。关于投资的规定既可以鼓励海合会的外来投资,也可以加强澳大利亚在海合会国家本身的投资安全,包括在采矿或开发教育校园等领域的投资。在海湾内部紧张局势(始于2017年6月)仍未解决的情况下,预计与海合会的自贸协定不会取得任何进展。
海合会中国大陆:海合会中国大陆自贸协定第一轮谈判于2005年4月27日开始。更大程度的贸易自由化将有助于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全面的关税削减和合作将有助于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全面自由化和贸易一体化。中国大陆占海合会全球贸易总额的近15%。迄今为止,双方已进行了九轮谈判,就货物贸易的大部分问题达成了协议。
IGCC印度:海合会和印度正在就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预计该协议将取消限制性关税,降低商品关税,并为两国之间更密集的经济交往铺平道路。印度50%以上的石油和天然气来自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
日本海合会:日本和海合会正在就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这项协议将寻求降低关税,并使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日本主要从海合会进口铝、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石油产品,日本主要向海合会出口电子、汽车、机械等工业产品。
其他:其他一些海湾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协定目前正在谈判中。参与谈判的国家包括巴基斯坦、新西兰、韩国、南共市集团和土耳其。
GCC-EU:欧洲联盟(EU)和海合会之间的FTA谈判始于1990年,但在2008年中止。该地区是欧盟一个重要的出口市场,双方正在进行的合作导致2017年5月启动了一次更为结构化的贸易和投资非正式对话。欧盟自2013年起派代表团访问阿联酋,并于2018年1月与阿联酋外交和国际合作部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以扩大欧盟与阿联酋的关系,并在贸易、创新、研究和多边合作等共同关心的关键问题上加强合作。